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规范
T/—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规范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能力要素、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岗位技能与等级、岗位培训要求、岗位评价与鉴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家庭教育指导行业中各类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环节和行为。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家庭教育(y )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2.2家庭教育指导(y n )指家庭以外的社会机构或个人根据社会发展以及家长自身的需要,为新婚夫妇、孕妇、18 岁下儿童及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2.3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y n e )指经过系统的培养和培训,掌握家庭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对新婚夫妇、孕妇、18 岁下儿童及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和帮助的专业人员。2.4从业人员岗位种类(s f of )指根据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等划分和归类的职业类型。2.4.1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管理岗指家庭教育专业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在机构内对人力、物力、财力、信息、资源等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工作。2.4.2 家庭教育综合指导岗指运用家庭教育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家庭教育知识传授、问题咨询、信息服务、活动组织等综合性指导,帮助未成年人父母发现、发展、发挥孩子的优势,做好家庭教育的专业人员。2.4.3 家庭教育授课岗指运用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以集中授课的形式,传播家庭教育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专业人员。2.4.4 家庭教育训练岗指运用教育实践学的基本理论组织开展家长沙龙、体验课程、亲子游戏等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专业人员。2.4.5 家庭教育咨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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